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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型案例通报

  8月份,全市网信部门以“清朗”系列行动为抓手,聚焦整治“丑化城市形象”“抹黑脱贫攻坚成果”“传播网络三俗”等突出问题,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共清理处置违法违规信息923条,联合执法7次,约谈处罚违法违规网络主播10人次,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。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:

  通渭县网民“我爱****”为博人眼球、提高人气,通过剪贴拼凑,混淆时间、地点等新闻要素,发布涉自然灾害的谣言和虚假信息。通渭县公安局依法对账号负责人“李某某”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。

  陇西县网民“康某某”在某平台发布标题为“甘肃兰州榆中大洪水”的视频,引起网民大量转发评论。经核查,该视频作品内容并非兰州榆中洪水视频,是网民康某某为吸引眼球、博取流量而下载去掉水印后发布的信息。陇西县委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依法对该网民进行了约谈训诫,责令其删除虚假信息,并签订承诺书。

  陇西县网民“艾某某”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字幕为“天爷爷啊陇南又水淹了受伤了四百多人救出八百多人部队又来救人”的视频,视频内容为移花接木其他媒体救灾场景。“艾某某”罔顾事实和真相,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,严重误导网民,陇西县委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依法对该网民进行了约谈训诫,责令其删除虚假信息,并签订承诺书。

  渭源县网民“史某某”在微信朋友圈发布“渭源县某某麻辣烫店家女儿好像得艾滋病”消息,经渭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县人民医院检测证实该消息不属实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,渭源县公安局对“史某某”处以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漳县网民“马某霞”为博眼球,编写演绎有违公序良俗的虚假剧情并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漳县县委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依法对该网民进行了约谈训诫,责令其立即删除相关信息,签订《网络文明承诺书》。

  岷县网民“穆回**”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涉民生负面敏感信息。经核查,该网民私自违法建设,被辖区乡镇执法队依法查处,为达到其个人不法目的,故意歪曲事实,发布不实信息,造成不良影响。岷县县委网信办指导属地乡镇对该网民进行了约谈训诫,责令其立即删除所发布不实信息

  网信部门提醒广大网民,网络空间不是“法外之地”,网络平台及各类账号要增强依法办网上网的意识,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,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。欢迎广大网民、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,积极举报网上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息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、积极向上、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。